根据水利部下发的《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润乾(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应明确验收结论并公开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在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9日,特此说明。
润乾(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验收鉴定书.pdf